Sunday, May 31, 2015

对于权利不同态度

以斯帖记里有一个对于权利不同态度造成不同结果的对比:以斯帖和哈曼,根本的区别是,是否求自己的益处。二章中提到,从女院到王宫,凡她所要的必给她,但她只拿了太监希該所派的。当了王后,王几次问她要什么,哪怕是国的一半都可以给她,而她求的是拯救犹大人。
反观哈曼,因末底改不跪不拜,便怒气填胸,要接着自己得王重用的机会,灭绝通国的犹大人。结果是以斯帖拯救了犹大人,而哈曼则因此招来满门被灭。
善用权利,蒙神赐福;被私欲辖制,权利就成为魔鬼的利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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