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7, 2015

第八課 路得記(Ruth)

路得記是聖經中兩本以女性命名的書之一。借著講述路得與波阿斯的故事,神讓我們知道,就算在士師那糟糕的時代,在以色列還是有對神虔敬的人。路得是摩押人,藉著神的恩典成為耶穌基督的祖先。路得的決定,記載在1:16,17,不只是一個跟從拿俄米的決定,也是一個跟從神,那唯一真神的決定。隨著這個信心行為,路得拋棄了她的異教傳統與環境而成為耶和華的信實的敬拜者。


傳統上說撒母耳(Samuel)為本書作者。這本書講述在士師時代 所發生的事(1:1)。雖然路得是活在西元前十二世紀後期,這本書是寫在大衛為王的時候(4﹕6-8,4﹕22)。大約是1000BC。路得記4﹕17,是整本聖經中第一次提到大衛。


這本書的架構跟隨它的章數劃分: 1.路得做了她的決定, (Resolve)2.路得在田間拾穗, (Response)3.路得要求被救贖, (Request)4.路得得到獎賞.(Reward)。路得記的四章可以看成一個劇的四段落﹕1.流淚(tears)2.辛勞(toil)3.信靠(trust)4.得勝(triumph)。這本書由一個喪禮開始,到一個婚禮結束。拿俄米由受苦到得福。路得由孤單到家庭。這是一個神的恩典的寫照。


(1) 流淚

拿俄米與她的丈夫以利米勒是犯了罪,當他們離開猶大地,而去了外邦人的摩押地。他們本來要去摩

押短時間,但是他們留在那裡相當長的時間。他們的兩個兒子都結了婚了。然後父親與兒子都死了。

拿俄米要她的兩個媳婦回娘家是犯罪的。她不願意帶兩個摩押媳婦回去伯利恆,讓人家知道他們違背了神的旨意與摩押人通婚(申命記23﹕3)。但是一位知道神的猶太婦人,是不應該叫媳婦回去他們拜偶像的家庭。但是,路得認識了以色列的神(1﹕16-17;2﹕12)。她不願意回去娘家。


(2) 辛勞

路得知道她可以在富人家去拾遺穗(利未19﹕9-10)。她相信那位照顧寡婦與窮人的神(出埃及22﹕22;申命記10﹕18)。在伯利恆有兩個人可以使路得與拿俄米不貧窮與不孤單。神特意地把路得帶到這兩人中的一位,波阿斯的田間去。這是神報答路得的信心,而不是獎賞拿俄米的埋怨。波阿斯在路得知道他是誰之前,就對路得好,保護與供應她(也許他是一見鐘情)。所以路得不需要去拾遺穗。她成為豐收的主的朋友。他給她豐盛的禮物。


(3) 信靠

拿俄米不再思想自己的命苦,她開始為路得著想。她告訴路得應該如何去求她的親族救主(kinsman - redeemer)波阿斯(利未25﹕23-55)。他是一個至親的親屬,他可以贖以利米勒的家產。但是他願不願意做呢?路得已經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之下(2﹕12),現在她要求在波阿斯的翅膀之下(3﹕9)。波阿斯很高興地答應了。波阿斯要為路得做些事(3﹕16)。路得只需要休息,等候,信靠她的親族救主。她接受教導(3﹕14)。她服從(3﹕5-9)。她相信她的救主的話(3﹕10-14)。她得到他的禮物(3﹕15-17)。她在耐心中等候她的救主完成工作(3﹕18)。


(4) 得勝

在第1,2節有節有五處說到坐下。這是慎重的事。波阿斯要贖路得,必須付代價。另外一個更近的親屬,不願意贖以利米勒的家產,因為怕對他自己的產業有礙。波阿斯終於贖了家產與路得。他公開的買贖,使路得成為他自己的產業。主耶穌也使我們成為他的產業(以弗所1﹕11-14)。


由第1,2章到第4章是天大的轉變。由眼淚到喜樂,由辛勞到休息,由空虛到飽足,由懼怕到平安。能夠這樣的原因,在於路得遵從神的話。當路得把她自己放在她的救主的腳前,而完全的信靠他,他就做了大事,改變了一切。在第1章,路得什麼都沒有,只有她的信心。在第2章,她生活在拾來的東西。在第3章,她接受豐富的禮物。但是,在她成為波阿斯的新婦之後,他所有的東西也是她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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